• Slider
  • Slider
  • Slider
:::

當選公告

賀!林育年先生當選本校114學年度家長會長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性別平等 / 2026-03-12 / 點閱數: 2178

沄水國小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113.11.27臨時校務會議通過

一、本校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

    資源與環境,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及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

    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本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本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 性平會置委員 9 人,任期二年,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委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且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之行為。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且所聘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及學生代表,應具現任教師、職工、學生家長及學生之身分。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三月八日施行前已聘(派)任之委員,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者,得繼續擔任至任期屆滿或重新遴選之日止。
  • 性平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導主任擔任,並指定專人負責處理有關業務。包括指定人員辦理性平會庶務及幕僚工作,籌備召開會議、執行或列管會議決議事項,及其他與性平會相關之業務。

 

114學年度課表

:::

閱讀分享

閱讀分享

閱讀分享

閱讀分享

閱讀分享

定期評量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實施要點

反詐騙宣導

  •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