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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公告

賀!黃昭順先生當選本校112學年度家長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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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s851105 - 訓導組 | 2016-11-15 | 點閱數: 18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勵推行 105 年度童軍教育績優個人、學校暨菁英童軍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於 105 年 11 月 20 日前,依本計畫所訂之評選指標,填報「自我評鑑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送教育處社教科辦理初審作業。
三、本計畫進行初(複)審查作業,初審係以教育處,依本實施計畫所訂之評選指標,邀請童軍專家學者、各地區童軍團體代表及教育行政人員代表共同組成初審小組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計 106 年 1 月底前完成複審作業, 2 月中旬前公布績優名單,並於 3 月舉行頒獎典禮。
四、獲獎個人及單位由本署公開表揚,將其優良事蹟上網公告,並頒發獎座及獎狀。另敘獎事宜,請各校依權責及規定辦理,以資鼓勵。
五、此外,獲獎個人及單位於3年內不得再行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實地訪查各項獲獎個人及單位,如有申請、受推薦事蹟不實經查證屬實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原頒發之獎座及獎狀,特此敘明。